观 察 法
龙苑中学教科研组整理提供
一、何为观察法?
所谓观察法(observation method),是指研究者通过感官和辅助仪器,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处于自然情境下的客观事物进行系统感知观察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在教育科学研究中,人们除了借助自己的眼睛、耳朵去感知观察外,还可以运用照相机、闭路电视装置、录像机等现代技术手段来进行观察。
二、观察法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角度,观察法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照观察的情境条件来分,可以分为“自然情境中的观察”与“实验室观察”。
自然情境中的观察法包括自然行为的系统现象观察以及偶然现象的观察,收集到的材料较为客观真实,但对观察对象本质上的东西把握不够。实验室观察,是按照一系列严密的观察计划进行的,这种观察能捕捉到较为深层次的东西,有利于探讨事物内在的因果关系。
(2)按观察者是否直接参与被观察者所从事的活动,可分为“参与式观察”与“非参与式观察”。
在参与式观察中,观察者参与被观察者的工作、学习以及生活当中去,与被观察者建立比较密切的关系,在相互接触与直接体验中倾听和观察被观察者的言行。如直接参加学校、班级的活动,与老师一起探讨有关问题,随时向教师询问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等。这样,观察者既是研究者又是参与者。
而非参与式观察,不要求研究者直接进入被研究者的日常活动,而是以“旁观者”的身份来了解事物发展的动态。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观察者可以采用录像的方式对现场进行录像。非参与式观察操作起来比较容易,也易于获得较为“真实”的资料。
(3)按观察实施的方法,可分为结构式观察与非结构式观察。结构式观察预设有明确的目标、所要观察的问题以及大致范围,有较详细的观察计划、步骤以及合理设计的可控性观察,能获得翔实的材料,并能对观察资料进行定量分析和对比研究。
非结构式观察则是一种开放式的观察活动,允许观察者根据当时的情境调整自己的观察视角和内容。观察者可以事先设计一个观察提纲,但这个提纲的形式比较开放,内容也比较灵活,可以根据当时的情形进行修改。
三、观察法的步骤
(1)明确观察的目的和意义(在观察中要了解什么,情况,搜集哪些方面的事实材料),确定观察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和方法。
(2)搜集有关观察对象的文献资料,对所要观察的条件有一个一般的认识。
(3)编制观察提纲。对观察内容进行明确分类,并确定观察的重点。
(4)实施观察。该步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全面而系统地观察。
(5)记录并收集资料。
(6)分析资料,得出结论。
四、观察法的记录
(1)“实地笔记”,专门记录观察者看到和听到的事实性内容;
(2)“个人笔记”,用来记录观察者个人在实地观察时的感受和想法;
(3)“方法笔记”,记录观察者所使用的具体方法及其作用;
(4)“理论笔记”,用于记录观察者对观察资料进行的初步理论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