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个人所得税——倪洁琼
“2019年11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个人所得税改革情况汇报,确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纳税人负担; 会议指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引入教育、养老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重大税制改革,是减税降费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要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制度,使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更好落实并不断完善,实现税制可持续。会议决定,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会议要求加强相关政策解读,简化操作流程,优化办税服务,便利纳税人依法纳税。”这是一段我截取于上海税务网上发布的新闻稿。从这段文字中,我抓取到关键字“减税降费”和“汇缴清算”。
关键词一:减税降费
2018年10月试行、2019年1月正式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通过下面1-4项改革,实现减税降费。
1、“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制度。相信大家会问什么是“综合所得”?综合所得是现行个税的计税依据,它不同于往年,除了工资薪金,同时将劳务所得、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一并纳入综合征税的范围,较好的平衡不同性质的劳动所得的税负,调节收入分配。
2、综合考虑基本生活消费水平,适当的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起征点从原先的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3、设立税前专项附加扣除,在原有的减除费用和专项扣除之外,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住房租金及老人赡养六大块附加支出。(这里大病医疗专项扣除需要在汇缴清算期申报)
4、优化预扣税率结构,拓宽低税率之间的级距
关键字二:汇缴清算
可能有老师或许刚刚会产生疑问,为什么刚刚我提到税率的时候说的是预扣税率而不是直接说税率呢?的确,我并没有口误说错,我们现在每个在工资单上体现的个税是预缴数,是按照累计预扣法根据计算得到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对应的预扣率,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这就会有负税率餐的产生;同时因因劳务收入及其他收入的并入,很难在预扣环节精准扣税,所以需要扣缴义务人或个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缴清算,税款多退少补。
拓展词:全年一次性奖金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单位向职工发放的一次性奖金。根据国税发的文件规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收入除以12得到的数额确定相应的税率,单独计算纳税。2022年1月1日起,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必须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总之,随着各种新的政策出台,我们需时时关注并深入学习,加以运用到日常的工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