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苑中学关于加强中层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素质,体现从严治党要求,更好地密切干群关系,建设一支综合素质好、执行能力强、工作效率高的中层干部队伍,特制定本意见。
1。中层干部要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勇于担当,乐于奉献。有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办事公道,谋事有方。要有较强的决策能力,积极引领教职工实施素质教育。要有较强的管理和组织能力,求真务实,开拓进取。
2.依照《上海市龙苑中学管理干部意见征求制度》,每学期6月和12月,党支部定期向教职工征询对中层的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及时向中层反馈。中层干部要列出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党支部将对整改结果在一定范围予以公布。
3.落实中层干部责任区,中层干部参与年级管理,协助年级组长做好年级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年级各项活动。所在年级纪律好、学风好。中层每月汇报责任区工作情况。
4.中层干部要不断提升自己专业化水平。在各类常规检查评比中,结果必须在良好以上。期中、期末考试中,教学成绩领先于同年级其他教师。能至少主持或参与一项区级课题研究。在各类教育教学评比中,应有较好的表现。
5.中层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主动关心教职工,积极帮助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定期到组室听取意见,做好跟教师的沟通工作。要坚持“进课堂、进年级组、进教研组”,经常深入教学一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必须参加年级组、教研组研讨活动。要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6.中层在组室内要率先垂范,模范地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层参与年级组、教研组考核,如考核位列年级组、教研组后30%,要写出整改措施。如连续三年在年级组和教研组考核排名最后,依照相关规定,给与调整岗位或降级任用。每年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中层进行民主评议和考核,并逐个反馈考核结果。
7.落实党风廉洁责任制,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分工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廉洁自律,严格依照制度和程序办事。加强对中层干部的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上海市龙苑中学干部责任追究制度》。
上海市龙苑中学党支部
2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