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龙苑中学教职工师德公约
为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形成自己良好的师德师风,争做一名师德高尚的教育工作者, 特制定如下公约。
1、弘扬正能量,不传播违背法律和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2、营造组室良好氛围,同事间友好和谐。
3.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无故旷工、旷课;不迟到、早退;不串岗。
4.严格按照计划上课,不随意停课、调课、缺课(岗)和无计划、无教案上课。
5.遵守教学常规,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做好学生辅导,做好测试讲评。不能叫学生做可能影响学生安全的事情。
6.严格工作纪律,不在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不得在课堂接、打手机和接待客人;不在监考时玩手机。
7.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8尊重家长,不指责和训斥家长;不对自己的学生做有偿家教。
9安全第一,不玩忽职守,不能因自己疏于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不能叫学生做可能影响学生安全的事情。
10.本职工作尽职尽责,不推诿,不敷衍。 认真完成学校或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20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