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苑中学干部日常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学校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保证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 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严格政治纪律。 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要与党政保持一致,能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听从指挥,有较强的担当意识、责任意识。能发挥引领作用、执行作用和参谋作用。
2。严格工作纪律。 能带头遵守学校各项工作纪律,带头执行学校的各项规定,能强化各项管理措施,确保学校规范运作。
3.严格廉洁自律。 能带头遵守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规定,做到秉公用权,带头做好本部门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一岗双责”,严格遵守学校廉政风险防范的各项规定。
4。严格作风建设。能深入组室,深入分管年级,经常听取教职工意见。积极参加教研组年级组各类活动,主动服务教师,解决教职工的疑难问题。
5.严格岗位履责。 能立足实际、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争创业绩。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工作中无重大工作失误。
6.严格日常监督。 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党支部及时进行调查与谈话。对发现问题较轻的,予以及时提醒、教育和批评,对发现问题较严重的, 依照《上海市龙苑中学干部责任追究制度》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上海市龙苑中学
2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