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龙苑中学党政干部行风建设责任书
为积极推进学校行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争创家长满意学校,争做家长满意教师,上海市龙苑中学(甲方)与党政干部(乙方)签订本责任书。
乙方在行风建设中负有以下职责:
1、 严格自觉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协调安排学校工作。
2、 关心和维护群众的利益,解决教师的实际困难。
3、 以身作则,给教职员工树立榜样。
4、 分析情况要务实,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善于接受群众的建议。
5、 决策讲程序,能做出正确的决策。
6、 工作须透明,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7、 处事应公正,能公平地对待每一个人。
8、 经常走进办公室,与教师进行沟通。
9、 经常走进教室,了解学生的情况。
10、 关心教师的教学和专业化发展。
本责任书由学校党政干部自觉履行,每年接受教育局党工委和群众考核。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上海市龙苑中学(盖章) 党政干部(签字)
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