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苑中学第二版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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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苑中学教职工学习、会议制度

作者(来源):人事室    发布时间:2010-05-21

 

一、教职工学习一般一周组织一次,时间一般为周五下午,平时以自学为主。

二、会议必须事先通知,准时召开。

三、与会者必须按规定区域入座,自觉遵守会场纪律。

四、会议期间不准讲话和传阅报刊杂志,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五、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予准假,若有请假者按规定逐级请假,准予请假者作为缺勤扣款(公出例外)。

六、各级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学习、会议制度,并协助负责好会场秩序,掌握分组讨论,做好纪录。      

七、凡严重违犯大会纪律者,点名批评;凡一学期被点名二次以上的教师取消当年评选先进个人资格,组室取消文明组室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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