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强化教师的课堂常规意识,促进相互交流借鉴,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同时加强学校对教学的过程性管理。在学校有组织地开展公开课、“三奖”评选课、竞赛课的基础上,学校决定实施推门听课制度,具体执行细则如下:
一、听课目的:
相互借鉴,共同提高
二、听课方式:
1、活动以校历为准双周进行,以教研组为基本单位,兼校级领导推门听课
2、①第二周教研组内任教六、七年级的教师接受推门听课
②被听课教师可选择被听课时间(周一-周五任1天),并于前一周的周五上报教研组长
③教研组长经过协调确认后将名单上报教导处,教导处负责在校门处公示(今日推门课教师:XXX XXX XXX)
3、第四周教研组内任教八、九年级的教室接受推门听课,方式同上;
4、本学期六、七年级教师接受推门听课周次为:3\7\13\15\19周;
八、九年级教师接受推门听课周次为:4\8\12\16\20周。
三、听课要求:
1、坚持听、看、问、评、思。也就是听课时要认真,不迟到早退,不夹带其他工作;听课后要看授课者教案,看是否与课上内容相符,是否达成教学目标;询问学生,掌握学生学的情况;对教学中的优、缺点及时与教师沟通;反思自己的教学,共同进步。
2、活动中每位教师同时兼有推门及被推门的双重角色。学期结束每位教师的听课数量不得少于15节。
3、被推门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当天的教学课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