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学校行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争创家长满意学校,争做家长满意教师,上海市龙苑中学(甲方)与中层干部(乙方)签订本责任书。
乙方在行风建设中负有以下职责:
1、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专业素养、人文素养和管理能力。
2、 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全面安排好本部门的工作。
3、 在参与学校管理的过程中善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4、 彼此间要团结合作、和睦共事,善于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参与学校发展。
5、 看待问题要全面,问题分析要务实,解决问题要顾全大局,做出有操作性和实效性的决策。
6、 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件事,工作无差错。
7、 以身作则,给教职员工树立榜样。
8、 牢固树立服务教职员工的意识。
9、 处事应公正,能公平地对待每一个人。
10、 走近教职员工,做贴心人。
以上各条要求乙方严格执行,甲方负责进行考核,作为中层干部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如有违反责任书的情况,根据发生事情的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由学校组织进行谈话帮助、发出整改建议书、中层干部检查整改和校内通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上海市龙苑中学(盖章) 中层干部(签字)
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