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学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领导下,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参与学校的管理,参加校务会议。
(二)正确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工作中勇于开拓创新。
(三)从实际出发,切实有效地协调好国家、集体、职工群众三者利益关系。
(四)认真做好教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加强教职工的教育引导。带领教职工开展各类劳动竞赛,组织教职工开展有意义的文化体育活动。
(五)主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引导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六)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
(七)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八)领导好校女职工委员会及校退管工作委员会,保护女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
(九)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成为校劳动争议协调协员。
(十)定期召开工会会员、工会组长的例会,认真贯彻工会的各项决议。
(十一)负责校文明组室的考核、推荐与奖励工作。
(十二)带领工会会员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做好新会员的接受、教育工作。
(十三)管理好工会的经费,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