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
评选活动方案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联合举办第五届“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为培育品学兼优的青少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办法
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科技希望之星”将从青少年科学论坛和青少年发明比赛两项活动中产生。
二、评选途径与手段
根据各区(县)推荐上报的名单,由市评选活动组委会评选出市级明日科技之星和科技希望之星。
“柘中杯”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发明创新竞赛活动组委会推荐的名单,由市评选活动组委会评选出上海市明日科技之星获得者。
1、区(县)评审申报
区(县)评选活动组委会要成立评审组,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要了解学生在校的各方面的表现,要有学校提供的学生成长过程详细资料;注重科技项目评选,要了解学生在研究过程中的细节,要有学生研究工作的相关证据。推选参加市级评选活动的学生必须是区级“明日科技之星”获得者,推选申报时要附上市评选活动委员会规定的有关材料。
2、科学探究实践评审
由组委会专家评审组从区(县)推选上报的区“明日科技之星”学生中先推荐出100名市“明日科技之星”和“科技希望之星”的侯选人,然后组织这100名学生参加集中2天的科学探究实践评审,专家将从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四个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评,由组委会专家评审组再推荐30名学生参加评选活动的大会论坛展示。
3、大会论坛展示
通过专家咨询、教师指导、和学生实际的培育过程,学生在科技论坛上将自己完善后的科学研究成果,以多媒体的形式进行展示和交流;创造发明作品以实物展示和多媒体的形式进行交流,并将接受专家评委的答辩。由市级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上的综合评价,评选出20名“明日科技之星”和80名“科技希望之星”名单报市组委会审核通过。为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推进活动深入广泛地开展,本届活动还将设立开放式学生大会论坛展示活动,组委会对成绩突出的学校颁发大会论坛优秀展示奖和展示奖。
4、总结表彰
本届评选出的“明日科技之星”和“科技希望之星”及其它奖项,将在5月份科技活动周、科技节期间进行总结表彰。
三、评定的依据
1、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
2、专家对学生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
3、人文精神及实践能力的测评结果。
四、申报人资格
1、2007年7月前在读的中学生(含中等职业学校);
2、品学兼优,并且有科技创新作品和科学研究成果;
3、必须是区(县)级“明日科技之星”(除“柘中杯”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发明创新竞赛活动组委会推荐的学生)。
五、评选原则
1、“明日科技之星”评选特别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不仅对学生进行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的测试,还要对学生的科学态度、人文精神和价值观等方面进行考核;
2、评选活动注重学生的研究与创作过程的评价;
3、组委会在评选学生科学研究成果和创造发明作品的基础上,
将严格执行科学的测评标准,对学生的综合能力进行当场测试;
4、本届“明日科技之星”“科技希望之星”的评选只接受个人项目,每名学生只能以一个个人项目进行申报。
5、为提高广大师生知识产权的意识,本届活动鼓励学生申请专利,学生提出申请填写表格后,经组委会盖章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审核。凡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并有市场前景价值的作品,专利申请后,由知识产权局给予专利方面的专项资助。
6、“明日科技之星”“科技希望之星”的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的公告栏和有关网上公示一周,以使评选活动公开、公正。
六、申报的学科范围
申报学生的研究成果和作品分12个学科申报:数学、物理学、化学、微生物学、环境科学、生物化学、医药与健康学、工程学、计算机学、动物学、植物学、地球与空间科学
七、申报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2007年3月3日。
2、申报资格:2006年2月以后完成的科学研究并有成果或作品的学生;曾经获奖但有新的创新点属于两次创新的的成果或作品,经学校推荐盖章后,可参加评选。
3、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申报由本届“柘中杯”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发明创新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推荐,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3月10日。
4、申报材料:所有参评学生必须提供申报表、研究成果或作品的相关报告一式三份,摘要一式八份,电子文稿及推荐表各一份。
八、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申报学生的研究项目为集体项目(含曾经以集体项目形式申报其它科技竞赛的项目);
2、申报学生的项目学科不属于本活动规定的12个学科范畴;
3、申报学生的项目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有抵触;
4、申报学生的项目危及人类生命财产安全;
5、申报学生的项目为食品、化妆品、烟酒类、药品及医疗器械类项目。
九、区(县)审查
区(县)教育局、科委(协)共同组成的区级“明日科技之星”评选委员会负责对本区(县)所有申报学生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申报学生资格是否符合活动要求;
2、申报学生的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是本活动规定的不接受的申报项目,研究报告是否符合要求);
3、申报学生的学校成绩单是否属实。
十、评选时间安排
评选活动时间:2006年11月至2007年5月。
1、区(县)宣传发动、评审推荐 2006年11月一2007年3月3日;
2、市级审查和初评 2007年3月中旬;
3、科学探究实践评审 2007年3月下旬;
4、大会论坛展示 2007年4月7日;
5、优秀辅导奖、导师奖、贡献奖、优秀活动成果奖、优秀组织奖等奖项申报 2007年4月中旬;
6、总结表彰 2007年5月科技周、科技节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