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六届青少年科技节组织委员会
沪教科普[2005]第001号
关于举办上海市第六届青少年科技节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中专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科教兴市战略,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爱科学、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热情,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养,根据上海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举办2005上海科技节的意见》精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和上海市科普教育委员会决定联合举办上海市第六届青少年科技节。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科技创造未来
二、活动对象
本市大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三、活动时间
集中活动时间为2005年5月14日——2005年5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本届青少年科技节以组织开展各种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科技竞赛活动、科技景观展示活动和科普考察活动为重点,充分发挥区县、学校的积极性,采用市级活动与区县、学校活动并举的形式,以区县、学校活动为主。
(一)市级活动
1、实施上海市青少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开展第三届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在广泛开展普及活动基础上,全面选拔和开放式跟踪培育品学兼优的学生,2005年上海市科技节将表彰“明日科技之星”的获奖者。
2、举办上海市青少年科技特色项目景观展示活动。集中上海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的资源,以表演、演示、活动和展版等形式,动态和静态地展示本市青少年科技活动中科技性、竞技性和观赏性强的科技特色项目。
3、举办“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上汽教育杯”上海市高校学生课外科技创新作品展示评优、第二十届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第三届上海市高中学生环保辩论赛、第三届上海市青少年机械奥运会、纪念郑和下西洋600周年上海市青少年船模创意制作系列活动、“柘中杯”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创造发明竞赛活动、2005年上海遥控车模精英赛、上海市小学生计算机竞赛、头脑奥林匹克万人大挑战、太阳能机械装置制作比赛等科技竞赛等活动。
4、举行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在此基础上召开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研讨会。
5、充分发挥社会性科普教育基地作用,组织中小学生参观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
(二)区县和学校活动
各高校、各区县除积极参与市级活动外,还要组织好若干有学校和区域特点的有创意、有规模的活动。
学校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学生喜爱的科普活动。组织学生参观科普教育基地,组织学生到社区进行科技传播实践活动。有条件的高校要开放实验室和陈列室,接待中小学生参观考察。
五、活动要求
(一)区县、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科技节活动的领导,建立工作班子,制订科技节活动方案和计划,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检查、信息传播和总结表彰工作。
(二)区县、学校要围绕科技节主题,以立足普及、重在参与、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创新实践为原则,广泛开展符合青少年特点的科技特色活动,打造科普活动的品牌项目。
(三)区县、学校开展活动要和课程教材改革相结合,要与校园文化建设精明文明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上海市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学校和科技教育特色学校的辐射、示范作用和校外教育机构的指导、服务作用,促进学校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区县、学校要充分运用社区科技资源,发挥社区科技力量,通过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区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的网络,创造良好的科技教育社会环境和氛围。
六、组织机构
成立上海市第六届青少年科技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地址:岳阳路45号,邮编:200031,电话:64336360、64373085,传真:64373085,联系人:殷以杰)
各高校、区县教育局成立相应机构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联系人。
七、活动经费
(一)市级活动经费由组委会相关部门承担,并积极争取社会资助。
(二)各区县、学校科技节活动经费由区县、学校自行解决。
八、表彰奖励
各项市级比赛分设等第奖,此外,对科技节中表现实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组委会将给予表彰。
本届青少年科技节纳入区县教育局、学校科技教育科普工作考核内容、各高校、区县科技节的活动方案及科技节办公室负责人名单于2005年4月15日之前报送上海市第六届青少年科技节组委会办公室。
上海市第六届青少年科技节组委会
二00五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