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龙苑中学音乐室管理制度
一、音乐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器材、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乐器、设备,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乐器、设备入库,要凭单据记账、编号后分类存放,做到账物相符。
四、经批准出借的材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五、经批准报废报损的器材、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六、做好各类器材、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器材、设备完好无损。
七、根据教学安排,及时做好准备工作。使用完毕,做好使用记录工作,
八、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九、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