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苑中学第二版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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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龙苑中学物理实验室管理制度

作者(来源):总务处    发布时间:2010-05-18

上海市龙苑中学物理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记账、编号后分类存放,定期核销实验材料,做到账物相符。

四、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五、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六、根据各类仪器、设备的特性,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七、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八、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九、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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