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苑中学第二版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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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龙苑中学教师资料室规章制度

作者(来源):教导处    发布时间:2010-05-18

上海市龙苑中学教师资料室使用规章制度

一.    资料室专供教工备课或阅览之用,室内应保持安静、整洁,不吵闹、不吸烟、不乱抛杂物,不动桌椅。

二.    陈列的各种图书资料和期刊只供本校教职工在室内查阅,切勿擅自携出室外。

三.    凡开架书刊阅毕即归放原处;不能一人同时占用几份书刊。

四.    爱护书刊、人人有责,如发现污损、撒毁、偷窃书刊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罚款。

五.    厚本杂志装订本每次只限借两本,其它杂志每次限借三本,请勿替别人代借。

六.    资料室陈列的书籍专供室内查阅,一律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馆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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