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和《徐汇区教育系统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的精神,特制订《上海市龙苑中学民主推荐工会委员会委员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先进性和能力建设的要求,把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群众办事,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工会会员选拔到基层工会委员会,为促进龙苑的和谐发展提供保证。
二、任工会委员会委员及工会主席的条件
(一)任工会委员会委员的条件
(1)本单位在职的工会会员;
(2)能够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认真贯彻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有一定的参政、议事能力;
(4)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群众办事,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5)任职届期内在岗未到退休年龄。
(二)任工会主席的条件
(1)能够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认真贯彻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心工会工作,甘于奉献,清正廉洁,关心群众疾苦,善于倾听群众意见,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热心为职工群众办事,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有较强的参政、议事能力;
(4)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任职届期内在岗未到退休年龄。
三、工会委员会委员的名额
本届工会委员会拟由5名委员组成,按10%差额,候选人为6名。
四、工会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办法和工作步骤
时间 |
方法和步骤 |
5月14日 |
支委扩大会讨论制定《上海市龙苑中学民主推荐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的实施方案》 |
5月18日 |
召开会员民主推荐会,每位会员推荐5名候选人。 |
5月21日 |
第三届委员会根据多数会员的意见,提出8名候选人建议名单给党支部。 |
5月22日 |
支委会确定6名候选人初步名单。 |
5月23日 |
张榜公示3天,听取群众意见。 |
5月28日 |
报上级工会审批,确定正式候选人。 |
6月1日 |
召开第三届会员大会选举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委员。 |
6月4日 |
支委会提出第四届工会主席候选人名单,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并上报上级工会审批。 |
6月8日 |
工会委员会成员选举第四届工会主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等额选举,获得应到会委员半数以上赞成票始得当选,并上报上级工会审批和备案。 |
上海市龙苑中学党支部
200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