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苑中学第二版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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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龙苑中学民主推荐工会委员会委员的实施方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7-05-25

 

根据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和徐汇区教育系统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的精神,特制订《上海市龙苑中学民主推荐工会委员会委员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先进性和能力建设的要求,把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群众办事,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工会会员选拔到基层工会委员会,为促进龙苑的和谐发展提供保证。

二、任工会委员会委员及工会主席的条件

(一)任工会委员会委员的条件

1)本单位在职的工会会员;

2)能够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认真贯彻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有一定的参政、议事能力;

4)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群众办事,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5)任职届期内在岗未到退休年龄。

(二)任工会主席的条件

1)能够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认真贯彻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心工会工作,甘于奉献,清正廉洁,关心群众疾苦,善于倾听群众意见,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热心为职工群众办事,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有较强的参政、议事能力;

4)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任职届期内在岗未到退休年龄。

三、工会委员会委员的名额

本届工会委员会拟由5名委员组成,按10%差额,候选人为6名。

 

 

四、工会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办法和工作步骤

 

时间

方法和步骤

5月14日

支委扩大会讨论制定《上海市龙苑中学民主推荐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的实施方案》

5月18日

召开会员民主推荐会,每位会员推荐5名候选人。

5月21日

第三届委员会根据多数会员的意见,提出8名候选人建议名单给党支部。

5月22日

支委会确定6名候选人初步名单。

5月23日

张榜公示3天,听取群众意见。

5月28日

报上级工会审批,确定正式候选人。

6月1日

召开第三届会员大会选举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委员。

6月4日

支委会提出第四届工会主席候选人名单,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并上报上级工会审批。

6月8日

 

工会委员会成员选举第四届工会主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等额选举,获得应到会委员半数以上赞成票始得当选,并上报上级工会审批和备案。

 

上海市龙苑中学党支部

200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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