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学校行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争创家长满意学校,争做家长满意教师,上海市龙苑中学(甲方)与党员教师(乙方)签订本责任书。
乙方在行风建设中负有以下职责:
1、 学理论要真,讲理论要勤,用理论要实。
2、 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组织意识,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3、 为党支部的建设和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善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4、 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发挥“一面旗”的作用,体现“三高”。
5、 关心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做他们的引路人。
6、 关心群众的教学和专业化发展,积极开展互助活动,共同提高。
7、 善于倾听群众的心声,及时将群众的意见向党组织反映。
8、 乐于做好群众的工作,做事想问题多考虑他人,时时刻刻想着帮助群众。
9、 与群众讲团结,讲和谐,不争词夺理,不斗气争利。
10、 对不利于团结和工作的言行,要进行劝说解释,决不无原则地附和。
以上各条要求乙方严格执行,甲方负责进行考核,作为党员评先评优等重要内容之一。如有违反责任书的情况,根据发生事情的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由学校党支部进行谈话帮助、发出整改建议书、党员检查整改和组织生活通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上海市龙苑中学党支部(盖章) 党员教师(签字)
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