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学生在校安全,依据《上海市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条例》,制定本办法。
1、学生在校园内发生意外伤害,应第一时间送卫生室。重大伤害,应同时拨打120救助。
2、轻微伤害,可由卫生老师处理。伤害较重,卫生老师决定要送医院的,应在应急处理后,第一时间就近送最好的医院。班主任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卫生老师、相关任课老师或班主任负责送往医院。
3、发生伤害事故后,班主任及相关老师要及时了解事发经过,并做好相应笔录。
4、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反馈处理意见。如涉及费用无法协调,可上报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小组。
上海市龙苑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