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苑中学第二版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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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龙苑中学学生缺勤管理办法

作者(来源):政教处    发布时间:2011-06-06

为了解学生缺席情况,尽早查知原因及时介入教育、进行适切辅导,特制定《龙苑中学学生缺勤管理办法》。

1、班主任随时掌握班级学生的出缺席情况。每天早上第一节课之前了解当天出缺席情况,对缺勤学生在第一时间内联系家长,了解学生缺席原因并填写“出缺勤记录薄”。

2、学生因病不能到校上课,需要交家长或医生的请假证明。

3、学生因事不能到校上课,需要家长出具事假证明。

4、学生无故缺席的,做如下处理:

1)学生无故缺席且联系无果、原因不明的,半天以内的,班主任应及时向年级组长汇报,一天及以上的,应上报政教处。学生无故缺席,班主任在电话沟通的同时,要及时上门家访并向年级组长、未保教师、政教处反馈家访信息。

2)对与学生父母联系的确认离家出走的学生,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向年级组长与政教处汇报。

3)对在校期间学生无故旷课,且去向不明的,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政教处和校长室。政教处要及时采取相应对策,并视情况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4)对无故缺席且达到一定天数的学生,依照《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和《上海市龙苑中学处分违纪学生和撤销处分流程》,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5、有无故缺席行为的学生,不能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等。

 

 

 

上海市龙苑中学

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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