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苑中学关于劳务性回扣处理的补充规定
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对“因学生选择性收费项目中如发生劳务性回扣,一要上交进帐,二要返还学生,不能移作他用”的要求,学校特作如下规定:
1、 学生选择性收费项目,如供应方、服务方有劳务性回扣,在已知情况下,学校职能部门可采取直接降低原收费标准,优惠提供给学生。
2、 如事后收到供应方、服务方的劳务性回扣,则应将劳务性回扣上交学校财务部门进帐,并及时做好返还工作。返还时要造单,学生签名,适时要告知学生家长。
上海市龙苑中学
2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