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苑中学第二版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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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苑中学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作者(来源):人事室    发布时间:2010-05-21

     
    
1
、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禁止学生将金银手饰、手机、游戏机等贵重物品带入校内,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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