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苑中学第二版B1
相关内容列表
首页 > 文明单位文明在线 > 指标体系 > 优化校园环境氛围,平安健康达标 > 平安校园建设 > 校园安全
龙苑中学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来源):人事室    发布时间:2010-05-21

     
    
1
、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5、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国家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政教处或公安机关查处。
     8、严禁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387号

版权所有:上海市徐汇区龙苑中学
地址:黄石路85号 联系电话:021-54358566 传真:021-54357601 Email:lyxx_xug@xhedu.sh.cn
您是本站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