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为认真贯彻徐教局(94)20号、徐委办(93)16号、徐综治办(04)31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以对党和广大师生员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贯彻治安保卫消防承包责任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努力创建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此责任书。
1、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2、学校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学校应急预案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能,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
3、学生在学校或学校周边发生紧急状况时,在场的老师必须马上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
4、上课期间学会观察、关爱学生,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有异常须及时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并解决;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沟通。
5、在课程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保护及自我保护的示范与指导。决不体罚学生,对学生的身心安全负责。
6、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约教师和学校各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