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为认真贯彻徐教局(94)20号、徐委办(93)16号、徐综治办(04)31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以对党和广大师生员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贯彻治安保卫消防承包责任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努力创建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此责任书。
1、班主任要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教育学生课间活动文明、不玩火、不玩电,不追逐、不串楼层、不串教室、不堵楼道和教室门口,不登高爬墙,不玩危险性游戏,不私自出校门,不在危房或建筑基地玩耍,不在楼内拍(踢)球玩,上下楼梯轻声慢步靠右行。
2、学生集会、出操、大扫除、课外活动、观看影剧、参观等,班主任均在场,维持秩序,外出活动来去都要清点人数。平时对缺课学生及时了解缺课原因,特殊情况与家长联系并记录。
3、重视做好后进生的帮教工作,班主任不能体罚、变相体罚、漫骂和驱赶学生(如学生单独站立教室外或办公室内),对学生要做细心的思想工作。
4、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防止意外发生。
5、寒暑假、节日、双休日,班主任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让学生来校,或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6、放学后,班主任若滞留学生,必须在场,严禁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7、根据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放学,对需要补课的个别学生也要在清校前离校。若气候恶劣,要及时带领学生安全离校。
8、学生进校后,不到放学时间,班主任不得让学生出校回家(如拿作业、拿用品、买东西、理发、换衣服等)。
9、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沟通,及时解决,共同教育好学生。
10、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来学校。已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必须经家长同意。
11、班主任要安排好班级学生值日,保证每日每一时间段都有学生值勤,每一物品都有人负责(含卫生区的物品),同时加强对值勤学生的教育与管理。监督教育学生不带易燃易爆物品、凶器等危险品。
12、一旦发生事故,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到场,及时地做好处置工作,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13、学校对班主任教育管理做得好的给予表扬,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评教育,并追究责任。
14、责任书一式二份,签约教师和学校各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