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境教育协调委员会
中小学2005(01)
关于开展“绿色学校”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落实原国家教委和国家环保局关于评选“绿色学校”的指示,根据上海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市教委、市环保局印发的《上海市环境保护与建设2003——2005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以及本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本年度工作计划,今年将在各区县绿色学校建设的基础上,开展评选“上海市绿色学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本市中小学(含中专、职校)
二. 评选标准(见附件)
三. 评选名额
评选市级“绿色学校”20所左右。各区县可在本区(县)具两年及以上绿色学校资格的学校中,选评出1—2所,推荐为市绿色学校的参评对象。在市级“绿色学校”基础上,将推荐若干所学校参加国家级“绿色学校”评选。
四.评选办法
1. 对有资格参评的学校填写“绿色学校申报表”,并附上能说明成效的有关材料,由区、县环境教育协调委员会组织检查或评审。对可申报市级“绿色学校”的,区县再填写“上海市绿色学校评审推荐表”,上报市环境教育协调委员会中小学办公室。
2. 在市教委和市环保局领导下,由市环境教育协调委员会中小学协调办公室等负责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负责对区、县环境教育协调委员会推荐上报的市级“绿色学校”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反馈各区、县环境教育协调委员会。
3. 国家级的“绿色学校”推荐工作,由市环境教育协调委员会负责。
4. 各区、县环境教育协调委员会可参照“绿色学校”评选标准,在本区、县内,对长期积极探索环境教育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的学校,符合“绿色学校”条件的,可予以区、县级“绿色学校”命名。各区、县环境教育协调委员会将审定的区、县级“绿色学校”名单上报市环境教育协调委员会中小学办公室备案;
五.时间安排
1.各区、县市级“绿色学校评审推荐表”上报市环境教育协调委员会中小学协调办公室,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05年5月15日。
2.市评审小组的评选审定时间,初定为2005年5月下旬一次,11月份一次。具体参评办法另行通知。
望各区县环境教育协调委员会根据本通知做好统筹安排,做好有关评选工作,并注意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开创环境教育新局面。经市评选有资格获得“上海市绿色学校”的学校,将通过有关办法和渠道予以公示,分两批进行命名。
附:(1)“上海市绿色学校评估指标与标准”
(2)“绿色学校申报表”
(3)“上海市绿色学校评审推荐表”
上海市环境教育协调委员会
2005年4月8日
关键词:绿色学校 评选 通知
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中国福利会
发:各区县环境教育协调委员会
上海市绿色学校评价指标与标准
项 目 指 标 |
评 价 标 准 |
评 分 | ||
一 级 |
二 级 |
自评分 |
评价分 | |
学 校 管 理 (25) |
绿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5) |
由校长、有关处、团队、学科教师、学生代表等组成,有分工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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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规划和年度计划(5) |
有近期三年创建规划和学年、学期落实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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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落实制度 (5) |
每学期召开2-3次环境教育等会议,有定期研究、检查、总结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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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落实情况(3) |
对创建与环境教育等有经费保证,教学资料建设有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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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档案资料(3) |
有有关的书面计划、总结等, 有有关会议记录和工作检查记录, 有各项相关成果的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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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4) |
校长、教导主任、有关教师参加市、区县或本校的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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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活 动 过 程 (25) |
专题教育(5) |
学校开设有齐全的相关专题教育, 全体学生均接受环境等专题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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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型课程(8) |
各学科均注意渗透环境等教育,主渠道学科有渗透教育的计划、教案、及有关的资料结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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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型课程(4) |
开设有关保护环境的学校课程,有教材和教案,有15%以上学生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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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探究)型课程(4) |
有环境类学生社团、活动内容落实;学生环境研究课题占一定比例; 组织学生开展综合性社会环境考察等实践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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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活动(4) |
有环境教育等综合性教研组织,能定期开展有关教研活动;或主渠道学科有专题性教研活动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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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色 宣 传 (15) |
主题活动(5) |
围绕世界环境日的主题等每学期举办讲座,组织参观等活动参与者多,有多次全校性的绿色宣传教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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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宣传(5) |
每学期出绿色主题校报2--3期,有班报响应,有绿色主题广播和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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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活动(5) |
组织师生参加市、区县、街道的环保绿色活动;自觉向居民宣传环保知识;监督社区污染并有一定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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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园 环 境 (15) |
校园绿化(5) |
学校可绿化地均得到绿化,学生参加护绿率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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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洁(5) |
校园洁净,教室整洁,食堂卫生达标,厕所干净无臭味,卫生无死角; 垃圾能分类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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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控制(5) |
对学校自身产生的污染源已有效控制,学生能参加校内有关环境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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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教 育 成 果 (20) |
环境保护等意识(5) |
校级领导都明确绿色学校有关要求,主动宣传;教师有一定的论文、经验;学生解答有关问卷效果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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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获奖成果(5) |
积极参加市、区县有关环境类竞赛,团体或个人获奖情况有明显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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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学校示范作用(5) |
获区县的“绿色学校”,对外有一定的示范性和影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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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行为(5) |
师生遵守“七不”规范;学校符合“无烟学校”条件;学校保护环境、爱护资源、节约用水用电蔚然成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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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色 加 分 (5分) |
主要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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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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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指标下括号内的数字为该项的满分数,具体评分根据有关标准。
评委意见:
上海市绿色学校评审推荐表
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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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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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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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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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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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审 推 荐 意 见 | |||
( 盖 章 ) | |||
填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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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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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上海市环境教育协调委员会 2005年4月制
绿 色 学 校 申 报 表
年 月 日报
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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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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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
申 报 材 料 目 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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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校长签名: |
上海市环境教育协调委员会
2005年4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