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针对我校实际情况,现作出如下补充规定,希全校师生认真贯彻执行。
1. 全校教师要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值班,督班的工作责任心,加强管理。
2. 中午、晚上上下楼梯时要有序组织,不得拥挤。
3. 加强点名制度。早操由值周班点名并及时向值日教师汇报。中午午睡、晚就寝由生活指导教师点名,晚自修由值日教师点名,各次点名情况要及时向学校值日领导汇报。
4. 班主任、值日教师要加强课余活动的教育管理。课余休息期间要求学生不做危险性活动。严禁学生进入施工场地。
5. 班主任要加强班级情况通报制度,班级中有因病因事请假的学生,要及时向值日领导汇报并通报生活指导组。
6. 加强体育活动课,实验操作课的安全教育及规范管理工作,杜绝安全隐患。
7. 加强安全意识,发生学生因琐事发生打架等现象者,任课教师、班主任要及时疏导,化解矛盾纠纷。
8. 做好学生离校、返校的交接工作,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①教育学生不得提前到校。②学校原则上要求家长亲自接送,若有特殊情况,学生自行离校或委托他人的,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有家长签名的委托他人的委托书(一式三份)希班主任做好此项工作。③学生离校后责任自负。
9. 做好双休日的管理工作。班主任不在校的双休日,须委托他人专门负责本班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