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导思想:
为落实05年教育局教工结构工资改革要求,进一步体现按劳分配、优质优酬的分配精神,在全员公开考核的基础上发放年终奖,以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促进队伍建设,提高办学质量。
二、 考评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
2、 过程与绩效相联系
3、 师德与业务相结合
4、 结果与奖励相挂钩
三、 考评范围:在编在职教师职工(校级干部与奖励脱钩)
四、 考评方法:
(一)考评程序
1、 个人写好年度小结
2、 小组发言交流(校级与中层干部在全体教工会上述职交流)
3、 个人自评、组内互评(分年级组与教研组评价考核,校级、中层干部接受全体教工评价考核)
4、 职能部门负责人分析考评
5、 校务会汇总考评资料作出权重审定
(二)考评实行等第法
中层干部测评表设10项内容,教师、职工测评表设4项内容。单项评价分“好、较好、一般、待努力”四个等第,综合项评价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第。
五、 考评项目:
(一)专职岗位: 1、出勤情况
(上下结合考评) 2、师德表现
3、工作状态
4、工作质量
(二)兼职岗位 1、中层干部(含中层助理、初职部副主任)
(层级考评) 2、两长 (含总指导、教科研组长)
3、班主任 (含青保)
(三)综合绩效 1、参加或指导学生各类竞赛获奖
(据实考评) 2、参加校、区级公开课
3、论文等发表
4、各类评选先进
5、信息化工作
6、其他
六、 考核奖励经费:3000元/人,共计168000元(分次发放)
七、 考评工作时间节点:
12.09大会动员。
12.10-15 完成个人小结。
12.16 中层述职考评,个人小组交流,自评互评。
12.19 考评统计,部门负责人分析考评。
12.21 校务会汇总考评信息权重审定。
备注:校级干部考评时间由局党委安排另定。
上海市龙苑中学
200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