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苑中学学习十七大会议精神系列活动已经进入了第五天。从周一听了胡锦涛总书记的报告之后,校园里每天谈论的话题总是离不开十七大。学校里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学习讨论活动。有党员之间讨论学习,团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讨论学习,网上论坛学习交流,各年级组室开展讨论,最近工会也开展了学习活动。
在“工会委员、小组长'党的十七大'专题学习会上”,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们重点学习了总书记的报告中关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一部分。可以说,就工会角度而言,这一部分与工会的日常工作尤其是学校工会联系更为密切。
学习会上,工会主席曾鸿首先与大家一起解读了胡主席报告中提及的“民生问题”。这一部分共分为六大部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在这六大部分中,第二部分的内容与工会关系最为密切。在总书记的报告中尤为强调“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联系到最近媒体曝光的山西煤窑“非法用工”事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用工关系的不和谐,影响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目标,不由得又使讨论的焦点转向了与劳动者息息相关的《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将在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将“劳动”与“合同”二字并列而立,足见国家对用工关系和谐化的重视。那么,新法与原《劳动法》有何区别?在讨论中,曾鸿主席作了介绍,每一位与会者都认真作了笔记,参与讨论。两法的差别主要在于:劳动合同书面化;劳动关系长期化;员工辞职自由化;合同效率严肃化;经济补偿扁平化;劳务派遣边沿化。大家纷纷表示,从内容的这些变化可以看出党和国家领导十分关心劳动者的利益,保障劳动者的利益。每一位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有了更可靠的保证。这样,劳动者工作的开心,用人单位用的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