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苑中学第二版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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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2006年度徐汇区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方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7-08-30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为建设科教兴市核心区多做贡献,根据区委区府及教育局有关组织开展2004---2006年度徐汇区生产(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的要求。特制定学校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1、范围。2004年以来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及班组、项目组等集体和团队。

 

2、名额。推荐区先进生产(工作)者1名;区先进集体1个。

 

二、评选的条件:

 

区先进生产(工作)者必须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甘于奉献,在推进徐汇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具有群众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在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高经济效益和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技术创新、发明创造和开发研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完成本市重大工程和区实事工程建设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

 

4、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保卫国家安全、保护人民利益,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加强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为职工排忧解难,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9、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区先进集体参照上述条件。

 

三、评选原则和方法:

 

1、在评选推荐的区先进生产(工作)者中,注重推荐一线的教职工。

 

2、区先进生产(工作)者推荐对象和先进集体需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

 

4、已获得市以上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称号的个人或集体,不再参加此次推荐评选。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候选对象的公示由区先进生产(工作)者评选委员会统一安排,学校不自行安排。

 

五、要求:

 

1、高度重视,认识意义。评先活动要倡导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进一步营造劳动光荣、知识为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激励广大教职工以坚定的信心、饱满的热情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徐汇的“十一五”建设中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形成。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把评先活动作为发掘先进典型,树立学习榜样的过程,作为发扬工人阶级光荣传统,展示教职工时代风貌的过程,作为宣传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和崇高品质的过程,激励广大教职工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过程。

 

3、发扬民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坚持优中选优,不搞平均,不搞照顾,不降低标准,真正把教职工中那些政治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团队和人物推选出来,确保推荐人选的先进性、模范性和典型性。要坚持公平公正,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要充分发扬民主,应经教代会讨论同意后,自下而上,择优推荐。

 

六、时间安排:

 

1121日上午召开校务会,学习上级有关评选先进的文件精神。讨论学校评选先进工作。

 

1121日下午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传达有关评选先进文件精神,听取党员意见。

 

1124日校务会和行政会确定推荐名单。

 

1129日按要求上报推荐对象,上报内容为“徐汇区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登记表”和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均以A4纸打印,一式三份),同时附上有以上内容的电子文档(电脑盘片),报送区教育工会(蒲汇塘路55号四楼)。

 

                                      龙苑中学党支部

 

                                      2006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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