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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6-12-18

第五届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

评选活动方案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联合举办第五届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为培育品学兼优的青少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办法

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科技希望之星”将从青少年科学论坛和青少年发明比赛两项活动中产生。

二、评选途径与手段

根据各区(县)推荐上报的名单,由市评选活动组委会评选出市级明日科技之星和科技希望之星。

“柘中杯”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发明创新竞赛活动组委会推荐的名单,由市评选活动组委会评选出上海市明日科技之星获得者。

1、区(县)评审申报

区(县)评选活动组委会要成立评审组,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要了解学生在校的各方面的表现,要有学校提供的学生成长过程详细资料;注重科技项目评选,要了解学生在研究过程中的细节,要有学生研究工作的相关证据。推选参加市级评选活动的学生必须是区级“明日科技之星”获得者,推选申报时要附上市评选活动委员会规定的有关材料。

2、科学探究实践评审

由组委会专家评审组从区(县)推选上报的区“明日科技之星”学生中先推荐出100名市“明日科技之星”和“科技希望之星”的侯选人,然后组织这100名学生参加集中2天的科学探究实践评审,专家将从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四个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评,由组委会专家评审组再推荐30名学生参加评选活动的大会论坛展示。

3、大会论坛展示

通过专家咨询、教师指导、和学生实际的培育过程,学生在科技论坛上将自己完善后的科学研究成果,以多媒体的形式进行展示和交流;创造发明作品以实物展示和多媒体的形式进行交流,并将接受专家评委的答辩。由市级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上的综合评价,评选出20名“明日科技之星”和80名“科技希望之星”名单报市组委会审核通过。为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推进活动深入广泛地开展,本届活动还将设立开放式学生大会论坛展示活动,组委会对成绩突出的学校颁发大会论坛优秀展示奖和展示奖。      

4、总结表彰

本届评选出的“明日科技之星”和“科技希望之星”及其它奖项,将在5月份科技活动周、科技节期间进行总结表彰。

三、评定的依据

1、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

2、专家对学生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价;

3、人文精神及实践能力的测评结果。

四、申报人资格

1、2007年7月前在读的中学生(含中等职业学校);

2、品学兼优,并且有科技创新作品和科学研究成果;

3、必须是区(县)级“明日科技之星”(除“柘中杯”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发明创新竞赛活动组委会推荐的学生)。

五、评选原则

1、明日科技之星评选特别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不仅对学生进行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的测试,还要对学生的科学态度、人文精神和价值观等方面进行考核;

2、评选活动注重学生的研究与创作过程的评价;

3、组委会在评选学生科学研究成果和创造发明作品的基础上,

将严格执行科学的测评标准,对学生的综合能力进行当场测试;

4、本届“明日科技之星”“科技希望之星”的评选只接受个人项目,每名学生只能以一个个人项目进行申报。

5、为提高广大师生知识产权的意识,本届活动鼓励学生申请专利,学生提出申请填写表格后,经组委会盖章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审核。凡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并有市场前景价值的作品,专利申请后,由知识产权局给予专利方面的专项资助。

6、“明日科技之星”“科技希望之星”的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的公告栏和有关网上公示一周,以使评选活动公开、公正。

六、申报的学科范围

申报学生的研究成果和作品分12个学科申报:数学、物理学、化学、微生物学、环境科学、生物化学、医药与健康学、工程学、计算机学、动物学、植物学、地球与空间科学

七、申报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2007年3月3日。

2、申报资格:2006年2月以后完成的科学研究并有成果或作品的学生;曾经获奖但有新的创新点属于两次创新的的成果或作品,经学校推荐盖章后,可参加评选。

3、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申报由本届“柘中杯”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发明创新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推荐,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3月10日。

4、申报材料:所有参评学生必须提供申报表、研究成果或作品的相关报告一式三份,摘要一式八份,电子文稿及推荐表各一份。

八、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申报学生的研究项目为集体项目(含曾经以集体项目形式申报其它科技竞赛的项目);

2、申报学生的项目学科不属于本活动规定的12个学科范畴;

3、申报学生的项目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有抵触;

4、申报学生的项目危及人类生命财产安全;

5、申报学生的项目为食品、化妆品、烟酒类、药品及医疗器械类项目。

九、区(县)审查

区(县)教育局、科委(协)共同组成的区级“明日科技之星”评选委员会负责对本区(县)所有申报学生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申报学生资格是否符合活动要求;

2、申报学生的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是本活动规定的不接受的申报项目,研究报告是否符合要求);

3、申报学生的学校成绩单是否属实。

十、评选时间安排

评选活动时间:2006年11月至2007年5月。

1、区(县)宣传发动、评审推荐 2006年11月一2007年3月3日;

2、市级审查和初评          2007年3月中旬;

3、科学探究实践评审        2007年3月下旬;

4、大会论坛展示            2007年4月7日;

5、优秀辅导奖、导师奖、贡献奖、优秀活动成果奖、优秀组织奖等奖项申报            2007年4月中旬;

6、总结表彰                2007年5月科技周、科技节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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