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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议书——沈勍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6-12-13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议书

( 2016 年度)

 

沈勍

 

副校长

责任项目

规范本单位毕业、招生工作

完成情况:

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栏等,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学生和家长宣传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学校严格执行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招生入学工作。

督促学校教导处认真学习领会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招生工作。不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每逢大型考试,敦促学校教导处认真做好学生考试工作,做到对学生负责。

积极与教导处沟通初三学生毕业、发证等工作,并做到各方协调。

 

自我评价:

本人能认真履职,仔细沟通、排查,确保学校招生、毕业等工作稳步进行。.

党组织评议:

   2016年度,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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