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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苑中学2014年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推荐自荐工作操作程序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4-04-21

 

依据徐汇区教育局下发的《徐汇区教育局关于2014年本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14年我校有关“提前招生录取推荐、自荐”的工作具体操作如下: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张小忠、孙力(校长室)、戴元一(教导处)、侯烈(政教处)、蔡庆(年级组长)

一、推荐情况说明

我校2014届初三具中考报名资格应届毕业生为14人(其中1人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按照“初中学校推荐生总数不得超过符合2014年中考报名资格的本校在籍且在读应届初三学生数的7%”的比例要求,我校推荐生人数为1人。

二、推荐的标准与要求

“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须是具有2014年中考报名资格的在籍且在读的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

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

三、具体操作程序

1、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阶段(4/17-4/18)

    由学校教导处负责,评定初三具有中考报名资格学生的学科成绩,校、区获奖荣誉等综合评定后,产生前2名备推同学名单。

2、  师生民主推荐阶段(4/21)

由师生根据备推的2名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的各方面情况综合考虑,进行民主推荐。

3、  征求本人意愿阶段(4/22)

    本阶段中,年级组长将就初步推荐出的学生征询其本人的意愿,并将征询结果在4/22日12:00前上报教导处,由教导处进行初步审核。

4、  校内公示(4/22-5/4)

    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被推荐人名单,校内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审议。

5、  签署推荐意见上报材料(5/4-5/7)

整理被推荐学生的材料,校长签署推荐意见。5/7前推荐生材料上交招办。

6、5月11日9:30至13日12:00指导学生及家长网上填报志愿。

四、自荐生工作

    符合本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考生,如果未能被学校推荐又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较为优秀的,可根据自身特长及高中学校招收“自荐生”的要求进行自荐。请关注流程的时间节点,过期则视放弃自荐资格。

 

[自荐流程]

1、自荐学生根据自身特长自行选择志愿学校;各高中校自荐生招收条件可登陆上海招考热线(http://www.shmeea.com.cn)或各高中校网站进行查询。

2、家长须在5月11日9:30至13日12:00登陆上海招考热线(http://www.shmeea.com.cn)网上填报志愿。

3、5月13日16:00前,自荐生将本人材料投递至填报志愿学校。

3、等待志愿学校确定面试名单。

4、确认预录取后,招生学校通知考生到校签约。

 

 

学生名单及“推荐表”学校统一上报至区招生办公室(5月4日9:00至7日12:00

 

上海市龙苑中学 

201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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