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苑中学第二版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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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精神】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2-05-23

学校精神


    1、定义:学校精神是学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自觉形成的、被学校成员认同和信守的价值观念,它同时对学校成员具有导向和激励作用。
    2、龙苑中学的学校精神是: 和谐共进  彼此尊重  坚定执著

3、阐释:学校精神是学校文化的集中反映,是学校文化的核心,是学校谋求生存、发展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是全体师生员工共同一致、彼此共鸣的内心态度、意志状况和思想境界,是学校发展的灵魂。学校以精神为最上。有精神,则自成品格,自有名声。 

教师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教师与领导之间、师生个体的内心世界都应当是和谐的,和谐才是幸福的。树立“所有的关系就是简单的工作关系”、“和谐出战斗力、出生产力、出领导力”、“多琢磨事,少琢磨人”、“沟通是一种态度,一种能力、一种必须”的人际交往理念。学校的发展,需要团队的合作精神,树立“我们比我更重要”、“一个人走得更快,一群人走得更远”的团队合作理念。

教师与教师、学生与学生、领导与教师、教师与家长之间应当相互尊重。 “自尊心是学生心灵中最敏感的角落”。 “教育成功的奥秘,在于尊重学生”。尊重是教育的前提,没有尊重就没有爱。教育应当让贫穷的、后进的孩子有尊严。尊重是一种伦理准则,意味着尽可能维护和增加师生的自由。

执著是一种奋斗精神,是一种对待人生事业的态度,是一种对未来坚定的自信。执着是优秀者的基本素养。执著,意味着不惧困难,百折不回,朝着目标前进。执著,意味着顽强的意志,坚强的毅力,不服输的精神。执着就是锲而不舍,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排除一切外在干扰。成功不在于力量的大小,而在于能坚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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