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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龙苑中学“推荐自荐”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1-05-16

上海市龙苑中学

龙苑校〔2011〕7号

 


2011年龙苑中学“推荐自荐”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

依据徐汇区教育局下发的《关于2011年本区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11年龙苑中学有关“推荐自荐”的工作具体操作如下: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张小忠、孙力(校长室)、戴元一(教导处)、侯烈(政教处)、潘利雷(年级组长)

一、推荐情况说明

我校2011届具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为30人(其中2人回外区报考,1人大型企业尚未审批),按照“初中学校推荐总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具有2011年中考报考资格的在籍且在读应届毕业生数的7%”的比例要求,我校推荐生人数为3人。

二、推荐的标准与要求

“提前推荐自主录取”的考生须是具有2011年中考报考资格的在籍且在读的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

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

三、具体操作程序

1、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阶段(4/18-4/19)

    由学校教导处负责,评定初三具中考报名资格学生的学科成绩,校、区获奖荣誉等综合评定后,产生前4名备推同学名单。

2、  师生民主推荐阶段(4/21)

由师生根据备推的4名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的各方面情况综合考虑,进行民主推荐。

3、  征求本人意愿阶段(4/22)

    本阶段中,年级组长将就初步推荐出的学生征询其本人的意愿,并将征询结果在4/22下午1:00前上报教导处,由教导处进行初步审核。

4、  校内公示(4/25-4/29)

    由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被推荐人名单,校内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审议。

5、  校长签署推荐意见(4/30)

整理被推荐学生的材料,校长签署推荐意见。

四、自荐生工作

    符合本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考生,如果未能被学校推荐又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较为优秀的,可根据自身特长及高中学校招收“自荐生”的要求进行自荐。请各位家长注意一下流程的时间结点,过期则视放弃自荐资格。

 

[自荐流程]

1、自荐学生根据自身特长自行选择高中学校进行自荐;

各高中校自荐生招收条件可登陆上海招考热线(http://www.shmeea.com.cn中的“2011年上海市高中学校"提前录取"招生方案”进行查询。

2、填写自荐表(附件),并于4/22日上交教导处;

3、4/25—4/29学校公示自荐生名单;

4、家长须在5月14日9:00至16日16:00登陆上海招考热线(http://www.shmeea.com.cn)网上填报志愿。

5、5/16—5/20,自荐生将本人材料投递至填报志愿的学校

 

 

学生名单及“推荐表、自荐表”学校统一上报至区招生办公室(5/5)

 

 

 

上海市龙苑中学 

201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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