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学校行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争创家长满意学校,争做家长满意教师,上海市龙苑中学特制定教师师德校本标准:
1、依法执教。自觉学习和贯彻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在校内外散布有悖于教师身份的言论,不做违背党和国家政策的事。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积极探索教育规律,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在改革创新中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对工作高度负责,潜心研究教材,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3、关爱学生。善待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引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放弃学困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热情接待家长校访,态度诚恳。家访中要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以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6、牢记安全。维护好校舍、电器、教育装备等设施安全,经常教育学生注意交通、饮食、活动安全,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留部分学生在校学习活动时,教师不离开管理岗位。当突发意外情况时,教师有责任采用积极救护学生的行为。
7、廉洁从教。守高尚情操,扬实干之风,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不给自己所教的学生有偿家教,不收受学生及家长馈赠的礼物、礼金、礼券,不准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
8、为人师表。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教师良好形象,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不参与赌博、迷信、黄毒等活动,不在教学区抽游烟,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9、严谨治学。坚持终身学习,发扬优良学风,做好知识的重要传播者和创造者;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上海市龙苑中学
200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