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苑中学第二版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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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龙苑中学门卫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8-12-05

一、工作岗位,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擅自离岗。

二、学生一律凭证(证明条)进出校门,进出校门的高峰期,要严格督查。

三、学生家长必须持班主任(相关处室)证明,方可允许其将学生带出校外,

四、为保护学生安全,“两操”(早操、课间操)期间锁闭大门,禁止学生擅自离校。

五、上班时间,要集中精力,不准闲聊或打盹。

六、负责值班室和校门内外附近地段的卫生。及时清扫(上、下午各一次),保持干净整洁。

七、对外来人员要问清被访人姓名,并认真做好登记后,方可准许进入校内。

八、严禁小商小贩入校叫卖。

九、严格控制非本校机动车辆入校。除上级领导因公车辆和学校生活保障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进校。

十、公物出校要检查验收出门证明,未经主管处室主任签字,一律不准放行。出门证明每月底汇总交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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