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苑中学第二版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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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龙苑中学安全文明校园岗位职责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8-05-04

 

本校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法》、《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等安全管理的相关法规,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健全学校内部安全文明校园的管理工作制度,细化岗位要求,实行校内教职员工“一岗双职”制度,努力使校园安全工作岗位落实,职责明确,做到有章可循、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一、 校长:

学校法人代表,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全文明校园领导小组组长,将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方面。

1、提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新理念,制定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规划,全面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每年与教育局签订安全责任书。

2、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履行学校安全文明校园领导小组组长职责,定期召开会议,与学校各部门、教职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

4、负责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预防措施,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为主处置,并按信息传递制度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

5、代表学校协调学校周边公安、城管、文化监查、交警中队、社区等部门,建立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 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校级干部):

学校副校长,担任安全文明校园工作小组组长。全权负责展开相关工作。

1、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工作小组组长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落实“一岗双职”的岗位要求,检查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检查和排除各种隐患,确保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

3、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对校园内不稳定因素、人员情况及时掌握动态,做好政治稳定工作。

4、定期组织人员对校园的设施设备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反馈总结整改检查的情况。

5、传达并组织教师学习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会议精神,做好教师安全文明教育宣传及培训工作。

6、组织安排好校园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7、督促做好安全台帐和归档工作。

三、 学校工会主席:

1、发挥工会组织在校园安全文明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2、协助党组织摸清学校内部人员的不稳定因素,做好记录、访谈及上报工作。

3、积极关爱教职员工及其家属,对家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进行慰问、上门家访等,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大局。

4、充分发挥退管会作用,关心好退休的晚年生活,如退休教师家中有重大事件,即使上门进行慰问,做好家访工作。

5、组织退休教师参加形式多样的活动,在活动中做好安排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 教导主任: 

1、根据学校的安全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安全教育计划,使安全教育工作有章可循、落实有法。

2、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组织、落实各学科教材中安全教育内容的渗透与教学。

3、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电脑课、劳动课、自然课等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4、指导检查督促卫生室做好各项医疗卫生安全工作。

5、组织实施学校安全教育活动,开展各种安全演练。

五、 德育教导:

1、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开展安全文明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安全文明宣传活动,结合特殊日子、时事节点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搞好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各种阵地有针对性、分阶段性地宣传各种安全知识。

3、对学校各类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外出活动的安全工作做好统筹安排。

4、指导、帮助班主任做好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工作。

5、做好健康教育工作,使学生达到身心健康,以舒畅、豁达的心情投入到学习和生活中去。

6、抓好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要让班主任对安全工作真正从思想意识上重视,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严抓不懈,确保不因我们的松懈而出现问题。

六、 副教导主任:

1、对学校的各实验室、专用室的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积极消除日常教学工作中易出现的安全隐患,加强管理。

2、加强教育教学中的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做好教师学生安全教育、培训的工作。指导、督查教师课堂教学组织工作,安全渗透教育情况及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安全工作职责的履行。

4、对双休日、节假日组织学生参加活动的要督促教师做好学生安全防范工作。

5、协助学校领导处理师生的受伤事故及其他善后事宜。

6、负责对学生安排教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和检查监督,做好联络员工作。              

七、 总务主任: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安全工作文件、会议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并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提高他们的认识水平。

2、制定具体的总务安全工作计划,拿出方法和措施,使具体的安全防护工作有的放矢。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

3、协助校长安排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任务,并汇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监督完成任务的全过程。

4、定期检查维修校舍及各种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为校长提供安全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5、负责学校消防器材、特种设备的维护和维修。指导检查食堂人员做好食品卫生等安全工作。

6、检查指导门卫人员按照门卫的岗位职责进行工作。负责后勤部门人员的安全岗位培训。

八、 体育教师:

1、体育教师认真落实“三课、两操、两活动”要求,每节课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上课,穿好运动装及球鞋。

2、课前体育教师必须检查课中应用运动器械安全性。

3、开始上课时,体育教师必须检查每位学生是否按规定穿好了服装、鞋子。还要检查学生身上是否有不应该佩带的各种标志、和硬东西,请学生把这些物品放在一旁专用处。

4、教师及时了解、安排好体育免休与身体不舒服同学体育课休息工作。

5、课中准备活动必须做充分,有特殊内容的课还要做好专项性练习。

6、体育教师一定在课中随时教育学生做好安全预防措施,对运动量大、有危险性的项目要加强相应保护措施,并教会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7、课中体育教师不得随意交谈,更不能擅自离岗。

8、课中合理安排运动量,多采用目标管理方法,做到量力而行。

9、平时在游戏中多观察、多提醒学生行为规范,特别是安全教育。

10、课中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及时送卫生室处理。(能处理的卫生室老师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卫生保健教师要陪同及时上医院)。

九、 卫生保健老师:

1、每天早上做好学生晨检工作,加强疾病的控制和预防,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如一旦发现有传染病,立即启动《传染病控制应急预案》,并及时做好上报工作。

2、每天巡视校园,督促学生教师做好开窗通风工作。

3、通过板报、广播等形式,做好疾病防治的宣传预防工作。

4、指导检查食堂卫生工作,督促相关部门人员做好食品卫生、饮用水的卫生工作,确保安全。

5、对身体不适的学生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工作。

6、对在校园内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进行紧急处理(具体操作流程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陪同送入就近三级甲等医院救治。

7、利用每周四的健康教育广播,对学生做好卫生知识、健康知识、预防疾病等宣传。

8、做好六病防治工作及学生健康数据录入工作。

9、按照《药品管理制度》要求处理好卫生室的常用药品。

十、 食堂管理员:

1、每天做好本食堂工作人员的晨检,保证食堂工作人员健康上岗。

2、负责本食堂通风防尘防四害设施齐全、生熟食品容器冰箱冷库设备运作正常、洗涤消毒、加工分装、保存分发、处理剩余食品等。监督每天的副食品的采购、储存、初加工、烹饪加工、供应、禁食、留样、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各个环节。确保按质按量向师生提供卫生、营养、可口饭菜。

3、妥善保留当天饭菜的样品48小时备查。

4、建立主副食品原料的进货书面验收制度。严格把食品原料的进货。

5、做好每天的食堂清洁卫生打扫、不留死角、处理好食品废弃物和泔脚,定期开展设备检修、内外环境整治、消毒、灭四害工作。确保食堂的整体环境整洁。

十一、 护导教师:

1、每位教师都必须参加护导,护导老师必须准时上岗(上午7:25-至下午3 :35),并配戴好护导吊牌以示值勤。

2、下课铃响,护导老师必须按时至规定岗位值勤,积极巡视,护导过程中随时关心周围同学的活动安全,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并处理发生的偶发事件,在哪个地段发生事故就由哪个地段护导老师负责处理解决。

3、如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立即按《古北小学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案》处置,及时上报。

4、护导老师在岗期间处理的事情或发现问题,应向总护导汇报,总护导填好每日的护导记录。

十二、 科常(实验)教师:

1、上课教师必须对在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须遵守安全制度,确保安全。对违反规定者,必须停止其实验,批评教育后再做实验。

2、完成实验后,要及时清理。使用空调、电热等设备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3、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危险物品(易爆、易燃、剧毒、强腐蚀)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定时核查清理。

4、消防器材按规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保证正常工作状态。

5、教师离开实验室以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关好水电和门窗等。

十三、 专用室负责人:

1、专用教室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应保证专用教室的运行顺畅,并严格按照专用教室管理规则执行。

2、所有专用教室器具领用、归还必须履行相关的登记手续,做到帐物清晰。

3、专用室负责人妥善保管本专用室内的所有器具,定时核查,如有损坏立即报修处理。

4、专用教室内的危险处,如药品、电器、高处堆物等按规定重点保管,做到定期检查和维护(每学期必须核对、清理一次危险物品),防患于未然。

5、专用教室定时定点清扫一次,课桌椅等排放整齐,下班前关好窗,拉好窗帘。

6、对使用过的教学具(包括仪器、乐器等),必须清洗、归类到相应的位置。

7、专用教室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所管理的专用室进行卫生、安全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上课时间内,必须按时打开专用教室,督促上课教师认真填好专用教室的记录,如使用、报修、报损及其他事宜。

9、使用空调、电热等设备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10、其它人员(常规使用除外)使用必须经校长室、教导处同意方可使用。

十四、 门卫人员:

1、实行二十四小时保安轮值制,认真执行《学校门卫人员岗位职责》,做好交接班工作、记录。

2、在责任区内做好门岗守卫,对进入学校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登记,填写会客单,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进入。

3、上课时间,学生未经老师同意不得出校门口。

4、定时巡视校园,学校大门、各教学楼大门定时开关。放学后保安人员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定时开启红外报警系统。夜班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教学楼的巡视,做好关等、灯、关水、关窗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技防设备的安全使用。

5、注意发现可疑人、事、物品和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启动紧急按钮,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做好处置工作。

6、熟悉并熟练操作各类技术防范设施,发生故障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

7、发生紧急情况在第一时间按“110”紧急按钮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工作。

8、切实维护学校、学生、老师的生命、财产安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的相关工作。

9、门卫应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备好有效的灭火器材,不准使用明火;应经常检查电源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十五、 班主任安全岗位职责:

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班级教育教学安全、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

1、班主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班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建立班级安全制度。

2、班主任要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利用班会课、品德课、午会课等深入地开展生命教育和安全教育,将消防、交通、饮食卫生、治安等安全知识贯穿到教学中去,并结合环境、季节、疫情等实际情况,利用广播、板报、班会、知识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防盗、防火、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传染病、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台、防汛、防震等多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做到经常、及时、有针对性。

3、对因病未来校学生做好询问,了解病情,及时向卫生保健老师汇报;一旦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立即送至卫生室处理,并与家长联系;一旦发现学生患有传染病,及时报告,并配合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4、每天做好教室的开窗通风和清洁工作。班主任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提醒学生注意。加强班级财产安全管理,防盗窃、防破坏。

5、班主任应指导、督促学生注意用眼卫生、做好“两操”,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班级活动,如班队主题会、社会实践、春秋游、卫生劳动等,做好活动前的专项教育,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做好防范措施,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在组织学生参加全校性或年组集会时必须带队并按规定排队缓步上下楼。

6、班主任应了解本班学生在各学科中的表现,协调好学科间的作业量,避免学生因作业量过重而影响身心健康,加强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疏导并与家长取得联系,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

7、班主任应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并与相关学科教师联系,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和身心健康。

8、班主任要积极调解和减少各类学生间、师生间、家校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杜绝校园暴力,避免意外伤害的发生。

9、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或伤害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送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就诊,并上报学校,同时与家长联系,必要时应进行家访,了解或说明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10、班主任要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安排准时放学,有家长来接的学生要保证交至家长手中,如家长未准时来接,须陪同学生等候家长,如发现陌生人员来接学生,须及时与其监护人联系,确认后方可让学生离校。

11、班主任要指导家长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对本班学生中出现的不安全情况及时与家长沟通,发动家长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12、班级管理安全责任依据分工不同,贯彻“谁组织活动,谁负责”的原则;同时依据“齐抓共管”原则,在无明确分工的管理工作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教师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搭班教师或任科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十六、任科教师安全岗位职责:

任科教师对本堂课教学中学生安全直接负责。

1、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认真执行学校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挖掘本学科教材中有关安全教育的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普及和培养学生抵御自然灾害的知识和能力。

3、组织学生参加加以教学活动时,要进行安全教育,特别弄清缺勤学生去向,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对课堂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报告教导处,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沟通。

4、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侮辱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5、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6、教学过程中,发现校园内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向学校报告。

7、如需到专用教室上课须将学生整队后带至专用教室,在前往途中要注意学生安全,保持队伍的安静有序,下课后可让学生自行回教室,叮嘱学生注意安全。

8、在校园内一旦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切操作程序按照应急预案操作流程实施,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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