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苑中学第二版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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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务评审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7-08-30

申办主体:徐汇区教育系统当年1231日止尚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在岗教师;

 

申办条件:师德良好;具备相应学历;一定任职资历;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相应的外语、计算机资格证书等

 

所需材料:

1)个人教育教学工作小结,二堂公开课教案、

2)论文:

申报中级:教育教学各一篇,其中一篇在区、县级以上发表或交流,

 

申报高级:23篇,其中一篇通过鉴定,至少有一篇在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刊物上发表过,其他未发表过的需在区(县)及以上交流,并附证明。正式出版物需提交原件。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明、职务培训结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资格证书、先进荣誉称号、业绩证明等复印件;

办理机构: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

申办时间:初级:6月份;中、高级:10

办理程序: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聘任委员会评审——人才中心组织教师高、中级职务学科评议组进行专家评审——(高级评审结果报人事局网上公示)人才中心将评审结果通知学校

 

办理期限:人才服务中心当年规定的时间段

收费标准:同上海市教育评估院标准

政策依据:【沪人(2004127号】文、【沪人(2004128号】文、【沪教人(200477号】文、徐教人【200410号文、徐教【200557号文

表格提供:徐汇区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

查询方法:高级:人事局网上公示;中、初级:向所在单位查询

监督投诉:62948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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