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苑中学第二版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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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苑中学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整合的考核标准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7-08-30

                     龙苑中学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整合的考核标准

(讨论稿)

为落实信息化工作在龙苑中学的整体推进,学校将根据教职工参与信息化工作的情况对每位教职工进行考核,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具体要求如下:

1、每位教职工上徐汇教育网和龙苑中学校园网时间,每月不得少于3小时(180分钟)。

2、教师每学期至少上一节运用信息技术来进行二期课改的探究的实验课(鼓励50周岁以上的教师积极参与),并上交教案。

3、根据学科特点,每位教师在教研组长的统领下,参加校教师专业发展应用平台上的校本研修。

4、每位教职工每学期撰写4篇教育随笔并上传,并进行网上点评。

5、每位教职工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信息技术素养的校本培训,并完成有关作业。

6、每位教职工应经常登陆徐汇教育网和龙苑中学校园网。

7、每学期,学校将根据教职工对信息化应用(如上传文章、贡献教学资源、使用网络资源、参加网上教研活动等)的情况予以考核,并设信息化工作积极分子。

二、每学期结束前,学校将对每位教职工参与信息化工作的情况加以考核,考核情况将作为教职工每学期、每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凡是前5项不能完成的教职工,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上海市龙苑中学

                                   200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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