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中、职校:
根据市教委、团市委《关于2005-2006学年上海市中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班级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讨论稿)的有关精神,现将评选徐汇区2005-2006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班级集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区普通中学(高一及以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和班级集体。
二、 表彰名称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班级集体。
三、表彰比例
1、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比例为学生总数的万分之六。由学校择优民主推荐,“区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择优推荐。
2、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比例为学生总数的千分之五。
3、凡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的,同时授予“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称号,获得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班学生同等待遇。
4、市先进班级集体和区先进班级集体的比例分别为班级总数的百分之一和百分之五。市、区先进班级集体中,学生健康体质达标率应达92%以上,行为规范标准合格率应达95%以上。市先进班级集体由区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先进班级集体中择优推荐。
5、评选表彰的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三好学生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表彰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四、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优秀团员评选的条件
1、政治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在党、团组织开展的各种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了解和熟悉国际国内的时事政治,关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积极宣传改革开放的成就,并用辩证的观点观察、分析社会现象,能自觉抵制和批评不良思想和言行;积极主动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在志愿者服务中起示范带头作用;能正确理解和宣传邓小平理论,观察、分析社会现象,能自觉抵制和批评不良的思想和言行;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在志愿服务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2、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乐于奉献,维护集体荣誉;保护环境,节能节水节材;追求和谐,富有社会责任感;广泛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尊老爱幼,关心他人,诚实守信,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爱劳动,有良好的生活方式和文明修养,获得学校、家庭、社区的好评。
3、学业技艺: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学习目的正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虚心好学,刻苦钻研,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且学有专长或有较宽的知识面,注重实践,具备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能力,各门学习成绩均为优良。
4、身心素质:认真参加体育锻炼和军政训练,体育成绩优良;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承受挫折的能力,具有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的良好心理素质。
5、在全面发展基础上,某方面有突出贡献、突出成绩、突出表现之一者。
优秀团员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履行团员的权利和义务,积极承担和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模范遵守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开展或参加团的各项教育活动,为加强基层团的建设出力献策,在参与社区活动中表现突出。
3、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参加党、团课学习,积极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评选的条件
除应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关心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主动为学校和社区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2、积极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班团工作,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并具备某方面的突出才能,有显著的成绩。
3、民主作风较好,能正确地对待成绩和荣誉,积极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密切联系同学,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团结带领同学参加班级、学校、社区活动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优秀团干部的评选还应具备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三) 先进班级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集体拥护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定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国际国内时事政治,关注学校、社会、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群策群力,积极投入社会考察、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表现突出,在学校和社区中有良好的声誉。
2、班级集体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上海市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细则》,并有突出的事例,有正确的舆论和良好的班风,具有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运行机制,形成积极进取、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
3、班级集体能够创造集体与个人共同发展的良好空间,学习气氛浓厚,教学相长,互帮互助;能积极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社会实践、科技文体等活动,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4、班级集体形成建设中有一支个人潜能得到发挥,有较强服务意识,并起到示范先进作用的核心骨干队伍。
五、评选要求和方法
(一)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优秀学生和先进班级集体的评选活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校要建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以政教处、教导处、团委为核心的评优领导小组,并将评优工作纳入到学校德育常规管理之中。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杜绝一切不正之风。
2、民主推荐,规范操作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候选人的产生过程要规范,一般先由班级民主推荐,师生共同评议,上报年级组,再经年级组教师和学生代表逐个评选后报政教处、教导处和团委。政教处、教导处和团委在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后,确定候选人报校行政会议讨论审定。候选人名单要公示三天,再报区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待上级部门批准后,公示正式表彰名单。
(二)评选方法
1、被推荐为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学生必须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被推荐为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学生必须获得区级以上(含区级)荣誉。
2、继续推行在徐汇区的各街道、镇推荐区级优秀学生的办法。各街道、镇可以推荐居住(或学习)在本社区内模范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孝敬长辈、热心公益、品学兼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且表现突出的在我区就读且居住在我区的非毕业班的高中、职校学生,作为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的后备人选,并在充分征求所在学校意见后,如该生的在校表现基本符合评选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的条件,则该生可以作为评选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的正式推荐人选。同时在街道、镇和学校张“白榜”公布名单,三天后无异议的由街道、镇报送至“区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3、推荐为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班级集体的个人和集体,应按要求认真填写登记表,并在命名栏中写明申报的命名称号,在学校意见一栏内应写明“同意被评为……(申报的命名称号)”后再盖章。
4、区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校推荐的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在社区中的表现进行了解,社区的反馈结果将作为评选的依据之一。
5、在学校、社区上报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推荐人选)后,由区教育局、团区委组织笔试和体育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测试结果将作为是否上报与批准的重要依据。
6、学校推荐市、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工作应在学校团组织系统内开展评议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街道、镇推荐区级优秀团员后备人选的工作应在社区团组织开展评议推荐的基础上进行。
7、评选为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学生的品德测评等第应为优,评选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学生的品德测评等第应为“优下”以上。
9、评选工作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进行,各类推荐市区先进个人和集体的材料必须于3月10日前报至区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局1015室),过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评选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2月24日)
“区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布置评优工作;各校组成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评选方案,公布“区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电话:64872222—1015。
2、第二阶段(2月27日—3月10日)
通过广泛宣传,使全校师生明确评选要求;通过层层民主推荐,确定评选表彰对象初步名单,并经“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张“白榜”公布名单,宣传先进事迹,听取各方意见,三天后无异议的即报送至“区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3、第三阶段(3月17日—3月19日)
“区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测试(笔试、体育测试);经“区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区级优秀学生、先进班级集体名单以及推荐的市级优秀学生、先进班级集体名单。
4、第四阶段(3月22日—3月24日)
“光启行动网——九点”(gqxd.xhedu.sh.cn/cms/index.htm)和学校同时张榜公布区级优秀名单,公示推荐的市级优秀名单。对市级优秀名单无异议的即填写有关登记表,经区评优领导小组上报市评优领导小组。
七、组织领导:
“徐汇区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由薛雷、王华兴、彭燕、徐蓓莉、陈申等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团工委。
附:1、各类评选表彰名额分配表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3、先进班级集体登记表
4、优秀个人、先进集体推荐情况汇总表
徐 汇区 教 育 局
共青团徐汇区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