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苑中学第二版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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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龙苑中学师德建设标准的核心基本要求(底线要求)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6-08-30

  上海市龙苑中学师德建设标准的核心基本要求(底线要求)

(摘自《龙苑中学师德实施细则》)

1提高政治意识:看待问题全面,评价是非客观,遇到学生议论社会热点问题时正确引导,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提高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积极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放羊式的教学/不备课就进课堂/布置的作业不批阅/学生订正的作业随手丢弃等);用合理的方式和正当的渠道表达利益诉求,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在备课、上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组织考试、组织课外活动等教学环节敷衍塞责,造成较严重教育教学责任事故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3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和人格健全:尊重每一个学生,尤其是面对学习困难、行为困难的学生时,不准对学生进行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和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面对犯错误的同学时要耐心的批评教育,讲究教育的艺术,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罚抄/罚站/面壁思过等) 。有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行为,且造成较严重和不良后果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4促进学生特长的发挥和良好个性的发展: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培养个性特长,在家长会、家访等家校联系时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情况,客观反映学生各方面的进步与不足,在评优、入团等推荐时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违反本条且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5促进政风行风建设加强自身修养,以良好的师风促教风和行风,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准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准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学校、教师不准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中共党员教师、高级教师、区局学科带头人及中青年骨干教师、“骏马奖”“耕耘奖”“育人奖”“园丁奖”等获得者更应做到积极带头的作用,不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兼课。违反本条且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6、无故不参加义务献血或有其他违反社会公德、严重影响学校声誉和教师形象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1:师 德 承 诺 书

( 上海市龙苑中学 ——教师版)

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上海市龙苑中学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终身学习的模范;

2提高政治意识,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牢记岗位职责,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

4提高责任意识,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5关爱学生,以身立教,不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6教书育人,因材施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组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

7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8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违规推销教辅用书、乱收费;

9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我作为          (中共党员教师、高级教师、区局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三奖”和“园丁奖”等获得者),能做到不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兼课;

10、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11、不无故拒绝参加义务献血。

以上十一条,敬请同事、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说明:本承诺书会及时修订,每学年要重新签订)

         

              承诺人:

                                           

 

.2

师 德 承诺 书

( 上海市龙苑中学 ——职工版)

 

为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落实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要求,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上海市龙苑中学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服务育人;

2提高政治意识,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牢记岗位职责,不断提高业务能力,确保财物安全,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

4提高责任意识,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5提高安全意识,不出现因管理不当而造成的岗位责任事故。

6热情服务,廉洁办事: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其他人员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7为人师表,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违规推销教辅用书、乱收费;

8不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9、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

10、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11、不无故拒绝参加义务献血。

 

以上十一条,敬请同事、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说明:本承诺书会及时修订,每学年要重新签订)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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