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苑中学第二版B1
相关内容列表
首页 > 学校信息公开专栏 > 单位业务 > 后勤安全 > 安全管理 > 门卫制度
加强学校门卫安保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04-28

加强学校门卫安保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世博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保障青少年学生的安全健康,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

1、来校联系工作的学生家长,一律在门房间等候,不得进入学校教学大楼,班主任或有关教师到门房间进行沟通交流。

2、来校联系工作的校外其他单位人员,须由本校接待人员确认后填写会客单、挂好胸卡方可进入教学大楼。

3、中途离校的学生,一律凭班主任或年级组相关教师的书面证明方可离校。

4、遇有校外人员不听劝阻强行进入学校,门卫应立即通知校领导并打110报警。

5、如有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校领导。

 

上海市龙苑中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10426



版权所有:上海市徐汇区龙苑中学
地址:黄石路85号  联系电话:54358566-107 Email:lyxx_xug@xhedu.s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