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苑中学第二版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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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修订稿)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5-11-22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它包括:用电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安全、财产安全、设施安全、活动安全、实验操作安全、师生人身安全、师生校外交通安全等等。涉及面广,教育管理难度大、任务艰巨,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维护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不受影响,维护国家、集体的财产设备不受损失,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校的教室、实验室、电脑室、语音室、多媒体室、音乐室、美术室、图书室、阅览室、会议室、办公室、教师员工和学生寝室、食堂、锅炉房等各种教育、教学、生活设施,有专人负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特别在期初和期末,要全面检查。
  二、学校供电系统及各种电器设备,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由总务处指定人员每月定期检查,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自拉接电源,严禁学生或其他无关人员擅自打开校内各种开关盒,任何人如发现电器、电线有异味、冒烟等意外时,须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立即断开电源并及时上报,任何电线接头须绝缘密封。
  三、学校饮用水及用水设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由学校总务处及后勤主管负责管理,严格安全用水制度,学校保证学生的饮水及时充足的供应。
  四、学校配备门了,素质可靠,训练有素,严格值勤,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人生安全。
  五、学校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饮食安全,所有的食品均从正规渠道购入,有凭有证,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六、学校体育场地、器材及教学活动均应符合运动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和学生身体状况,严防运动安全事故发生。
  七、组织学生开展各项活动,应注意学生的年龄和体质条件,禁止学生爬高,登窗台,翻越栏杆。校外公益性劳动,更要精心准备,杜绝事故发生,班主任、生活指导教师应切实负责。
  八、学生实验教师应充分准备,教育学生要有科学的操作秩序和具体要求,对易燃、有毒、有害、强腐蚀物质应严格依照有关要求进行,严防事故发生。
  九、电脑教室和语音室、多媒体教室要防止电路电线的损坏,保护电脑、耳机、显示屏的正常使用,电脑和英语专任教师要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严禁学生自己拆缷教学设备,每次完成教学任务后,作一次检查,并作好记载工作。
  十、严格学生接送制度,每两周学生由家长接送,即周五下午300--500接回家,周日下午330--500送回学校。实行学生人卡分离原则,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得擅自外出。
  十一、禁止学生进行不安全的活动游戏,严禁跳楼梯,爬栏杆,翻围墙,在楼梯走道奔跑跳跃,追逐打闹,隋带利器火种,不在高压电器附近活动,经常教育学生注意校外交通安全和用火用电安全。学生校外游泳必须家长陪同。班主任要经常的向学生传授自护自救的活动安全常识,每月班主任向主管领导汇报学生安全情况。
  十二、学校医务室要建立师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检查。注重卫生防疫工作,做好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严防传染病流行,检查督促食堂按规定定期定时消毒。
  十三、学校教室、寝室要经常通风,人离开时要关灯、关电扇、关闭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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